服務員培訓的目的與架構
童軍服務員是引導青少年參與童軍運動的成年志工。為確保服務員具備帶領青少年的能力、了解童軍方法與精神,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建立了一套服務員培訓制度。
一、培訓制度的目的
服務員培訓的核心目的,是讓成年志工了解童軍運動的原理與方法,透過野外活動與小隊團體生活的親身體驗,研習團務行政與活動領導的具體做法。
二、整體架構(概要)
依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公開資料,服務員培訓主要分為兩個層次:
- 木章基本訓練(Basic Training):服務員的入門訓練
- 木章訓練(Wood Badge Training):服務員的進階訓練
完成木章訓練的服務員獲頒木章——以皮繩串著兩顆小木珠的領巾圈,是世界童軍服務員的最高識別之一。
本主題為概要介紹,所有規範以中華民國童軍總會最新公告為準
國家研習營
中華民國童軍總會為辦理服務員訓練,依總會章程第 49 條設立國家研習營,作為服務員訓練的核心單位。
一、國家研習營的職掌
依官方公開資料,國家研習營主要負責:
- 編訂年度訓練計畫
- 主辦各類童軍服務員木章訓練
- 核定地區木章基本訓練
- 研究訓練內容與方法
- 主辦木章持有人年會
二、組織架構(概要)
依「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組織簡則」(公開資料),國家研習營設置:
- 訓練委員會(17–21 名委員)
- 營主任一人(由理事長就訓練委員中聘任)
- 執行秘書一人(協助處理日常事務)
- 訓練組員:訓練員與助理訓練員,由理事長遴聘,任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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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層次:基本訓練與木章訓練
依「木章訓練進程實施辦法」(112 年 1 月 14 日修訂版),服務員木章訓練分為兩個層次:
一、木章「基本訓練」
服務員的入門訓練,依分齡分為 3 類:
- 稚齡童軍暨幼童軍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
- 童軍暨行義童軍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
- 羅浮童軍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
二、木章「訓練」(進階)
完成基本訓練後可進階的訓練,依分齡分為 6 類:
- 稚齡童軍服務員木章訓練
- 幼童軍服務員木章訓練
- 童軍服務員木章訓練
- 行義童軍服務員木章訓練
- 羅浮童軍服務員木章訓練
- 輔導人員木章訓練
三、兩階段的關係
一般而言,服務員需先完成基本訓練、實際服務一段時間後,才能申請進階的木章訓練。具體間隔依各類別與當期訓練計畫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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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員與助理訓練員
服務員訓練本身需要由具備一定資格的訓練人員主持。訓練人員分為兩級:訓練員與助理訓練員。
一、訓練員資格(擇一即可)
- 完成國際訓練人員訓練班或訓練員訓練班之訓練並持有證書
- 曾擔任助理訓練員,並實際參加木章訓練工作成績優良
- 曾擔任地區木章基本訓練團長或主持人,成績優異
二、助理訓練員資格(擇一即可)
- 完成國家訓練人員訓練班或助理訓練員訓練班之訓練並持有證書
- 曾協助擔任地區基本訓練工作,表現優異
三、木章持有人的階梯
完成木章訓練的服務員,依後續服務經歷與訓練可獲頒不同顆數的木珠,從基本的兩顆木珠到資深領導員的五顆木珠不等。具體階梯名稱與資格依總會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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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員政策的四大重點
中華民國童軍總會於 107 年 10 月 25 日通過「服務員政策」,基於 2011 年世界童軍會議決議制定,系統化管理成年服務員的培訓與發展。
政策的四大推動重點
- 工作職責與倫理:清楚界定服務員的權利及義務、訂立明確的倫理守則、確認職能與工作職責
- 專業發展:採終身學習觀點,建立專業證照制度
- 評鑑機制:建立定期評估制度與專業人員訓練
- 青年參與:在委員會中聘任 30 歲以下青年參與決策
主責單位
- 職前訓練:國家研習營負責
- 在職進修:人力資源委員會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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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與進一步資訊
有意參加服務員訓練的成年志工,可循以下管道了解現行訓練資訊。
一、訓練年度公告
每年的訓練班次與時程,會公告於中華民國童軍總會「訓練一覽」頁面:
二、訓練實施計畫
各期訓練的具體實施計畫、報名條件、費用、課程表,由國家研習營或承辦地方分會公告。計畫文件通常包含:訓練目的、辦理單位、舉辦時間、地點、參加對象、費用、報名方式、課程表等。
三、地方分會的角色
部分基本訓練由地方分會(縣市童軍會)承辦,經國家研習營核定。實際開班頻率依各地方分會而異,建議直接洽詢所屬地方分會。
四、女童軍服務員訓練
女童軍服務員訓練體系由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獨立辦理,本主題未涵蓋。請參閱:
中華民國童軍總會
電話:02-2740-1336
Email:scouts@scout.org.tw
網站:scout.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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