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軍諾言
◎中華民國童軍諾言◎ 憑我的榮譽,我願盡力遵守童軍規律,終身奉行下列三事: 第一:敬天樂群,做一個堂堂正正的好國民。 第二:隨時隨地扶助他人,服務社會。 第三:力求自己智識、品德、體格之健全。 | ◎中華民國女童軍諾言◎ 憑我的真誠: 我願對上蒼和我的國家盡我的本分。 我願隨時幫助他人, 我願遵守女童軍規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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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言原文(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官方版):
「憑我的榮譽,我願盡力遵守童軍規律,終身奉行下列三事:
第一:敬天樂群,做一個堂堂正正的好國民。
第二:隨時隨地扶助他人,服務社會。
第三:力求自己智識、品德、體格之健全。」
諾言三事與童軍三指禮的對應:童軍三指禮(食指、中指、無名指直立)象徵諾言三事——對神/國家、對他人、對自己的責任。
「敬天樂群」的意涵:「敬天」泛指對信仰、宇宙、自然的崇敬(不限定特定宗教);「樂群」指與人和諧共處、合群。
「好國民」的修訂:早期版本「堂堂正正的中國人」,後修訂為「堂堂正正的好國民」,更具普世性。
世界童軍諾言原文(World Scout Promise,1908 年貝登堡):「On my honour, I promise that I will do my best — to do my duty to God and my country, to help other people at all times, to obey the Scout Law.」
女童軍諾言(中華民國女童軍):「憑我的真誠:我願對上蒼和我的國家盡我的本分,我願隨時幫助他人,我願遵守女童軍規律。」
📎 參考:中華民國童軍總會 — 諾言、規律、銘言 · Wikipedia — Scout Promise · 台灣女童軍總會
節錄自《台中市立惠文高中童軍團團員進程參考手冊》
童軍規律
◎中國童子軍規律◎ | ◎中華民國女童軍規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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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誠實 | 為人之道,首在誠實。無論做事、說話、居心,均須真實不欺。 | 1.女童軍的榮譽是受人信賴的。 |
2.忠孝 | 對國家須盡忠,對父母應盡孝。 | 2.女童軍是忠心的。 |
3.助人 | 盡己之力,扶助他人。每日至少行一善事,不受酬,不居功。 | 3.女童軍是助人的。 |
4.仁愛 | 待朋友須親愛,待眾人須和善。對生命要尊重,對杜會要關心,對大自然要維護。 | 4.女童軍是一切人的朋友,是每位女童軍的姊妹。 6.女童軍是愛護動物的。 |
5.禮節 | 對人須有禮貌。凡應對進退,均應合乎規矩。 | 5.女童軍是謙恭的。 |
6.公平 | 明事理,辨是非。待人公正,處世和平。 | |
7.負責 | 信守承諾,克盡職責。遵守團體紀律,服從國家法令。 | 7.女童軍是服從的。 |
8.快樂 | 心常愉快,時露笑容。無論遇任何困難,均應處之泰然。 | 8.女童軍是快樂的。 |
9.勤儉 | 好學力行,刻苦耐勞。不浪費時間,不妄用金錢。 | 9.女童軍是勤儉的。 |
10.勇敢 | 義所當為,毅然為之。不為利誘,不為威屈,成敗在所不計。 | |
11.清潔 | 身體、服裝、住所、用具須整齊清潔,言語須謹慎,心地須光明。 | 10.女童軍的思想、言語及行為是純潔的。 |
12.公德 | 愛惜公物,重視環保;勿因個人便利,妨害公眾。 | |
中華民國童軍規律全 12 條(民國 98 年 6 月第 22 屆第 3 次會員代表大會修正通過):
1. 誠實—為人之道,首在誠實,無論做事、說話、居心,均須真實不欺。
2. 忠孝—對國家須盡忠,對父母應盡孝。
3. 助人—盡己之力,扶助他人,每日至少行一善事,不受酬,不居功。
4. 仁愛—待朋友須親愛,待眾人須和善,對生命要尊重,對社會要關心,對大自然要維護。
5. 禮節—對人須有禮貌,凡應對進退,均應合乎規矩。
6. 公平—明事理、辨是非,待人公正,處事和平。
7. 負責—信守承諾,克盡職責,遵守團體紀律,服從國家法令。
8. 快樂—心常愉快,時露笑容,無論遇何困難,均應處之泰然。
9. 勤儉—好學力行,刻苦耐勞,不浪費時間,不妄用金錢。
10. 勇敢—義所當為,毅然為之,不為利誘,不為威屈,成敗在所不計。
11. 整潔—身體、服裝、住所、用具須整齊清潔,言語須謹慎,心地須光明。
12. 公德—愛惜公物,重視環保,勿因個人便利,妨害公眾。
歷史沿革:1908 年羅伯特·貝登堡在《Scouting for Boys》提出原始 9 條;1911 年增加第 10 條「思想、言語、行為皆純潔」。各國依國情修訂出本土版本。
女童軍規律共 10 條,第 1 條為「女童軍的榮譽是受人信賴的」(強調榮譽信任)。
📎 參考:中華民國童軍總會 — 諾言、規律、銘言 · Wikipedia — Scout Law · Inquiry.net — Original B-P Law (1908)
節錄自《台中市立惠文高中童軍團團員進程參考手冊》
童軍銘言
先生勸勉全世界童軍的共同銘言是:準備
中國童子軍和中華民國女童軍的銘言是:
1.準備
2.日行一善
3.人生以服務為目的
中華民國童軍三大銘言:
① 準備(Be Prepared)—貝登堡 1907 年提出,意為時時做好身體與心理的準備,以承擔責任、應對任何狀況。
② 日行一善—每天至少做一件善事,由小積大;對應規律第 3 條「助人」。
③ 人生以服務為目的—國父孫中山先生語錄;服務是童軍信奉的人生終極價值。
「BP」雙重意義—英文 Be Prepared 的縮寫,恰與創始人貝登堡(Baden-Powell)姓名首字相同,是貝登堡刻意設計的離合詩。
各國類似銘言:
・蘇聯少先隊:「Always Prepared」(永遠準備好)
・美國海岸防衛隊:「Semper Paratus」(拉丁文:永遠準備好)
・耶穌會:「Estote Parati」(拉丁文:要準備好)
📎 參考:中華民國童軍總會 — 諾言、規律、銘言 · 維基百科 — 童軍銘言 · Wikipedia — Scout Motto
節錄自《台中市立惠文高中童軍團團員進程參考手冊》
宣誓的意義
宣誓,對於童軍運動而言是相當重要的過程,因為參與宣誓的伙伴除了要通過團長及服務員的觀察之外,還需要出自於自身的意願才可以參加宣誓。宣誓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希望即將加入童軍團的伙伴對於童軍諾言、規律及銘言能夠有更深刻的體驗,並且願意去身體力行,盡自己的力量做到最好。
各位伙伴:
在宣誓之前,你是否已經牢記諾言、規律及銘言?你是否已經知道該如何盡力去實踐這些童軍伙伴視為第二生命的金科玉律?如果沒有,團長鼓勵大家,應該要靜下心來幫自己妥善規劃;如果你已做好宣誓的準備,那麼團長及所有的伙伴將敞開雙手,迎接各位加入童軍這個大家庭!
宣誓的核心意義:童軍宣誓是主動、自願的承諾——童軍是發自內心遵守諾言、規律、銘言的人,而非被動接受規則。
宣誓資格:(1) 通過團長與服務員觀察認可;(2) 出於本人意願;(3) 牢記諾言、規律、銘言;(4) 已能在生活中實踐其精神。
童軍三指禮的象徵意義:
・三指(食指、中指、無名指)直立 = 諾言三事(對神/國、對他人、對自己)。
・拇指壓住小指 = 強者保護弱者;拇指與小指相觸圈成圓 = 全世界童軍兄弟姊妹的羈絆。
・右手三指禮古代戰士棄武器以示和平;童軍特有的左手相握因左手最接近心臟,且需先放下盾牌,象徵信任與真誠。
宣誓的歷史背景:源自中世紀的騎士冊封儀式,騎士須宣誓效忠君主、保護弱者。貝登堡將此精神轉化為現代童軍宣誓,賦予不分國籍、人種、信仰的普世性。
宣誓不是終點而是起點:宣誓後童軍才正式取得本級資格,後續仍須透過進程考驗、徽章獲得、服務時數累積,逐步實現諾言。
宣誓的儀式形式:通常在火炬下、營火旁或國旗前舉行,配合右手三指禮、左手撫帽(或撫制服徽章),由團長領誓。儀式的莊嚴感強化承諾的神聖性。
📎 參考:中華民國童軍總會 · Wikipedia — Scout sign and salute · ScoutWiki — Three-finger salute
節錄自《台中市立惠文高中童軍團團員進程參考手冊》